亲子鉴定的法律要求是什么?亲子鉴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?

来源:未知日期:2022-01-16 浏览:

  婚姻法司法解释》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不存在亲子关系,并提供了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,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且拒绝做亲子鉴定的,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不存在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。根据司法程序,人民法院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,亲子鉴定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。

  亲子鉴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?亲子鉴定能否作为证据使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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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子鉴定的法律要求是什么?亲子鉴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?

 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们的传统观念也在发生变化。比如,性关系的开放,导致很多夫妻结婚后都担心孩子是否是自己的,大部分丈夫怀疑孩子是否是亲生的,为了确定孩子是否是自己亲生的要求进行亲子鉴定。那么亲子鉴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?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。

  一、我国现行法律对亲子鉴定的规定

  1、关于确认非婚生子女出生时男方拒绝做亲子鉴定如何处理的答复(法明传1998第208号)

  "在确认非婚生子女的案件中,应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。被告(男方)否认原告所证明的结论的,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,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亲的,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。被告拒绝做亲子鉴定的,法院可以根据证据,排除第三人作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,原告的诉讼请求推定成立。"

  2、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》第二条: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不存在亲子关系,并提供了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,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且拒绝做亲子鉴定的,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不存在亲子关系的一方的主张成立。

  

亲子鉴定的法律要求是什么?亲子鉴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?

  一方当事人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,另一方当事人没有相反的证据而拒绝做亲子鉴定的,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的主张成立。

  二、亲子鉴定的启动

  根据法律规定,法院在进行亲子鉴定时,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进行亲子鉴定。根据《婚姻法司法解释》第二条的规定,"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,并已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相反证据而拒绝做亲子鉴定的,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一方的主张成立。一方当事人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,并提供对方没有相反证据而拒绝做亲子鉴定的,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要求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的主张成立",申请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。

  启动亲子鉴定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,即使符合启动亲子鉴定的条件,如果可能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,也不应进行。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最重要的,因为无论鉴定结果如何,对子女都是一种伤害。因此,在司法实践中,法院对于亲子鉴定问题一般都持谨慎的态度,严格把握处理原则。因为亲子鉴定的随意性势必带来家庭关系的不稳定,也不利于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和成长,从而引发许多社会问题和矛盾。

  三、如何理解要求确认亲子关系的必要证据

  1、必要的证据不是充分的证据,不应该是形成完整证据链的必要证据。从证明能力的角度看,原告一般很难提供充分的证据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。如果提高 "必要证据 "的标准,无疑会使原告的诉讼请求落空,并最终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。

  2、必要的证据能否形成法官的内心确信为标准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。

  (1)单纯就原告所举的证据看其是否具有一定的证明力

  

亲子鉴定的法律要求是什么?亲子鉴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?

  (2)对被告举出的证据对原告占有的证明力程度有哪些减弱

  法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,全面客观地审查原被告的证据,依照法律规定,遵循法官的职业道德,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,对证据作出综合判断。

  3、把当事人积极举证的必要证据作为补强条件,把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穷尽作为考量因素。

 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亲子鉴定的法律规定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亲子鉴定解决了夫妻、家庭之间关于亲子关系的纠纷,解决了夫妻双方的心病。亲子鉴定还用于刑事案件的侦破,为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。